判死刑八次 冤獄九年還清白

  一起死刑犯死裡逃生的重大判決!十五年前曾轟動一時的台南市教育局長陳震鑾命案,當時兩名主嫌槍決伏法前,又咬出一名叫做黃志成的男子,涉嫌參與殺人,黃姓男子因此入獄坐牢九年多。經過八次死刑判決,最高法院最後逆轉,理由是警方當時只有"自白",沒有具體證據,因此無罪定讞!

  纏訟多年終獲清白,黃姓男子感謝司法還他公道,也打算提出國賠求償!燒香祝禱,謝謝列祖列宗,能夠死裡逃生,對黃志成來說,道現在還跟做夢一樣。他被捲入十五年前,台南市前教育局局長陳震鑾的兇殺命案,黃志成也因此坐牢九年多,經歷了八次審判,都被判處死刑,終於最高法院終於做出無罪的定讞判決。

  讓他能洗清罪名,不過,看著這幾年來的他缺席的全家福照片,錯過女兒成長的黃金歲月,讓他覺得好遺憾。已經確定這是場冤獄,當時法官全部都憑著兩名主嫌在槍決前,供出黃志成也涉入這起殺人案的自白,作為判決依據,由於證據實在太過薄弱,終於在去年六月,高等法院更七審的時候,黃志成才被當庭釋放。

  只是向黃志成這樣,光憑著主嫌在死前的自白,被人判刑的還包括了蘇建和等三個人,同樣也是蹲了十年的苦牢,才被釋放。而相同情況的還有因為撕票案,現在已經進入第五次非常上訴的徐自強,或許黃自強接下來提出來的冤獄賠償,能夠對這些同樣可能也是冤獄被害人的家屬,帶來一線希望。志成回家後,對這九年的冤獄也表示,將會申請國家賠償。(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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