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政府今天說,緊急狀態已從二月二十八日起延長三十天,賦予政府在全國
各地實施宵禁和限制人民行動的權力。
由即將卸任的總理阿拉威在二月二十八日簽署的聲明說:「由於導致我們實施緊急狀態的情勢依然未改善,因而我們決定在伊拉克全國各地延長緊急狀態三十天,但庫德區除外。」有效期限至三月三十一日。這是伊拉克第三度延長緊急狀態三十天,上一次延
長剛好碰上一月三十日的選舉。
美軍去年十一月七日攻擊遜尼派回教徒根據地法魯賈前夕,伊拉克政府簽署緊急狀態法,為期六十天。這項法律賦予總理實施宵禁、不經正常法律程序羈押嫌犯、關閉邊界及機場、必要時展開軍警行動與限制城市間旅行的權力,並設立二十四小時法庭,讓政府可隨時取得逮捕令。(中央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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