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不適用反分裂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不適用反分裂 | 華視新聞

  扁宋聯合聲明,陳總統重申「四不一沒有」,他說「不會宣布獨立」,給人的感覺,台灣好像不是獨立國家。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不允許台灣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從中國分裂出去。其實,兩岸早在毛澤東、蔣介石時代就已經分裂了,而且是中國大陸從中華民國分裂出去的,所以並沒有「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問題,台灣主權並不隸屬於中國。

  也許中國當局誤以為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通過二七五八號決議案之後,他已經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從而也繼承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事實不然,中華民國政府在退出聯合國二十年以後,也就是一九九一年,已經把統治權移轉給具有主權者地位的台灣人民。這是透過「寧靜革命」達成的,台灣人民支付了「萬年國會」代表的退休金,修改了憲法,賦予台澎金馬人民選出代表實質修憲,並賦予人民直接選舉國家元首,從此以後,台澎金馬在法理上已成為真正「主權在民」的獨立國家。「主權」是什麼?主權是一種權力,是一種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權力,這個權力台灣人民已經享受過了。今後兩岸關係就是兩國關係,無所謂「統一」或「獨立」的問題,當然更無所謂「分裂」的問題。

  中國針對台灣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表示中國當局對台灣有領土野心,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侵略台灣,但是這種企圖是不容於國際社會的,只要台灣人民團結起來,共同反對中國帝國主義的侵略野心,台灣人民絕不會孤立的。建議政府今後積極教育選民,台灣早已是獨立國家的法理和事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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