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季燁 楊宗穎 報導 / 台北市
事實上台灣三十萬名外勞,雖然都是合法程序引進,不過卻有一半以上,幾乎都是透過仲介業者非法聘雇,例如一般民眾想申請外勞當看護,除非家人有重度殘障、全身癱瘓才能符合規定,也由於規定太過於嚴苛,因此仲介業者往往串通醫師開假證明,或是借用人頭,走法律漏洞。
每天下午三點,公園裡就能看見一群外勞推著坐在輪椅的老太太來這裡散步聊天,林老太太因為雙腳萎縮不能走路,還好有印傭幫忙,外傭包辦家中大小事,有時還能按按摩,但如何才能申請外傭呢?就是要醫生開出這張證明。上頭有食衣住行的項目,要合格,醫生說除非全身癱瘓,所以像這樣還能走路或是只有半身癱瘓,其實都不合格。
規定很嚴格,仲介公司乾脆和醫院醫師勾結,這個月板橋醫院的一名醫師就被警方拍下,為可以走路的病人開立假證名,還有仲介甚至轉借人頭幫雇主聘雇外勞,也就是說,只要肯花錢,不怕請不到外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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