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無保管責 消費者權益受損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停車場不負責保管有推卸諉過之嫌,民眾到大賣場消費,車子或是財物被偷了,到底誰該負責?消基會最近接獲到許多民眾的申訴,表示在大賣場停車場遭竊,賣場人員非但沒有提供協助,反倒要消費者自己報案。這樣的處理方式,消基會表示已經違反了消保法,消費者可以請求賠償。

  去年底黃小姐在汐止家樂福用餐消費可抵停車費,但是就在用餐完回停車場,卻發現車上的財物被洗劫一空,信用卡還被盜刷,黃小姐向賣場人員反應,但是賣場卻態度輕忽。

  像黃小姐這樣的案例,消基會最近頻頻接獲案例,雖然賣場中都有貼不負保管責任的標語,但是消基會認為企業應該要作好巡邏,而不是推卸責任。對於黃小姐的案例,家樂福表示以後會加強巡邏,但是還是不負賠償責任。年節要到了,看來民眾貴重財物不要放車上,以及停車不要停在死角,自保最重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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