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娃娃宣判助人同學不用賠

 / 新北市

  喧騰一時的玻璃娃娃案,出現了大逆轉。原本二審判決,背玻璃娃娃顏旭男上體育課的陳同學,因為不小心摔死顏旭男,必須賠償300多萬元,引發社會好心沒好報的輿論,日前,高等法院做出了宣判,陳同學不必賠償,但校方必須賠給顏家父母一百七十一萬元。

  罹患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六年前,就是摔死在這個樓梯間,當時,景文高中的陳同學抱著他準備到地下室上體育課,不料,天雨路滑,兩人雙雙跌倒,造成顏旭男多處骨折,顱內出血死亡。二審宣判,陳同學必須民事賠償三百多萬元,引發了好心沒好報的社會輿論,但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案情出現了逆轉。原本承受極大壓力的陳家,不必負賠償責任,但是,校方卻因為沒有提供無障礙設施,必須賠給顏家父母共一百七十一萬元。這起的判決結果,似乎也符合了社會追求好心善行的期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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