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豐掏空案 張朝翔兄弟分別判刑

 / 台北市

民國八十七年發生的禾豐集團掏空案被檢方依照違反證交法起訴,經過長達九年的審理,終於全案定謁,當時擔任何豐集團執行長的張朝翔被判處五年徒刑併科罰金九億元,而他弟弟執行副長張朝亮則被判處六年徒刑,同樣也併科罰金九億元,另外襄理林義祥則被判一年兩個月,檢警指出張氏兄弟當年揮空國產汽車資產一百多億元,還欺騙投資人,最後違約交割七億多元,全案上訴到座高法院遭到駁回,而在近期內將會執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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