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法二讀 未成年.孕婦禁菸

 / 台北市

  立法院今天二讀通過菸害防治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明定孕婦禁止吸菸的宣示性條款,並且加重未成年吸菸的罰責,最高可處新台幣一萬元的罰鍰,至於哪些場所必須全面禁菸,還有販售菸品地點的警語標示,因為朝野還沒達成共識,必須留待協商後才能三讀。

  立法院十六日二讀通過菸害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孕婦將比照未滿十八歲的少年不得吸菸,不過條文中沒有明定罰則,屬於宣示性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修法特別加重未成年吸菸的罰則未滿十八歲吸菸違法者,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的陪同下,接受戒菸教育,無故未到,當事人或父母將可能連續被處以新台幣兩千到一萬元的罰鍰。

  雖然大部分條文順利二讀通過,但是規範禁菸場所的條文還要協商,因此反菸團體援引國外經驗,主張以密閉空間作為禁菸標準,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

  還有販賣菸品場所必須標示警語的條文,因為朝野同樣沒有共識,必須留待十八日協商後,才能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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