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 開罰單需舉證

 / 台北市

  您可能也被開過紅單!但未必都是警察有理!最近有一起闖紅燈爭議,高等法院判決撤銷罰單,認為警察開單沒有盡到舉證責任,還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紅燈違規迴轉,計程運將當場被交通警察攔下來,因為違規事實明確,只好摸摸鼻子,乖乖交出行照駕照,收下一張紅單。

  不過並不是每一次開罰單過程都這麼順利,這名交警就因為手上這兩張罰單,被高等法院認為涉及偽造文書,將接受調查。

  看看罰單上頭,當事人簽名欄寫下拒簽收,因為當時駕駛人強烈否認有闖紅燈,不願意簽名,最後這兩張罰單進到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罰單不能光靠眼見為憑,警察應該要負起舉證責任,因此撤銷罰單;不過第一線的值勤員警透露,交通違規都發生在一瞬間,路旁攔檢靠的是當場告發,很難全部都剛好拍到照片,實地要執行有困難,只能自己寫下工作記錄,一旦有爭議,就交由交通裁決所來根據駕駛人和交警雙方說法,來做最後的裁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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