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不熄火逾三分鐘 罰五千元

 / 台中市

  還有一項交通新規定,明年一月起只要臨時停車超過三分鐘,不熄火就要罰五千,消息傳出,有人贊成不過也有人大罵政府搶錢,看來爭議不小!

  路邊這輛遊覽車,開始計時,三分鐘時到罰五千!這是政府將要實施的新政策,臨時停車要是超過三分鐘就開罰,衝擊到的是平時接送小孩的家長,一聽到這消息第一直覺是,家長接送小孩的交通車佔據周圍道路,機車、轎車排成一整排,但熄火車輛少之又少,開車接送小孩的駕駛人覺得不方便,也說車子開開關關實在沒意義,但也有家長持反對意見,覺得熄火措施早就該落實。

  各方意見都有,平時靠車維生的計程車司機雖然很贊成,但又憂心這一熄火,車內溫度高,客人怎麼會想上門。環保署政策,呼籲民眾不排廢氣,但也決定將公務車與大眾運輸系統車輛排除在外,目前預計五月中旬開始勸導,明年一月正式實施,不過如何取締不熄火車輛,在技術層面上恐怕還有很多需要克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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