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縣政府廣場,一名女童,為了找阿嬤,攀爬欄杆,意外墜樓摔成重傷,內政部今天修法通過,未來只要是新建大樓,不論是住宅或是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欄杆高度,都不得低於110公分,十層樓以者,欄杆至少要在120公分以上,欄杆間隙則限制10公分以內,否則不核發使用執照!確保安全,避免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日前,台北縣政府廣場,一名女童,為了找阿嬤,攀爬欄杆,意外墜樓摔成重傷,內政部今天修法通過,未來只要是新建大樓,不論是住宅或是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欄杆高度,都不得低於110公分,十層樓以者,欄杆至少要在120公分以上,欄杆間隙則限制10公分以內,否則不核發使用執照!確保安全,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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