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販店價差1200元 消費者冤大頭

 / 台北市

  俗話說貨比三家不吃虧,不過提醒消費者,就算在同一家店也要比價。有民眾投訴連鎖量販店,同一台開飲機,台中比台北貴了一千兩百元,業者澄清是各店促銷不同,消保官提醒,連鎖店各地售價都不一樣,不想花冤枉錢只能多花時間比價。

  新年領到消費券紅包,劉先生的姊姊開開心心帶著一家人南下到台中血拼,想著能不能有好手氣,拼棟豪宅回家去。想不到豪宅還沒拼到,自己卻先拼到超貴的開飲機。在台中付了四千三百九十元買回家,沒想到卻在台北分店發現只要三千一百九十元,同一家量販店,竟然有高達一千兩百元的價差,實在太離譜。劉先生拿著一堆價目表,越想越生氣,從前只有叫人貨比三家,哪想得到在同一家店也要先比價。

  量販店在民眾投訴以後,默默將台中店的商品價格調降。消保官指出,其實很多商品,區域不同價格都會跟著不一樣,不想吃虧當冤大頭,只能提醒消費者,想要買到最便宜的,就算在同一家店裡買,價格也要睜大眼比仔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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