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失業 4/1起有求職交通津貼

 / 台北市

  失業率破五,勞委會再次釋放利多,宣布從四月一日開始,失業超過一年的民眾,可以免費參加職訓,請領生活津貼,如果要找工作,還可以申請交通費用補助。

  這位失業快一年的陳先生,下午固定會出現在求職站尋找工作,他說只有國中學歷,求職常吃閉門羹,他為了省錢,只好從板橋步行到西門就業中心找工作,對於政府照顧長期失業再釋利多,陳先生很感恩。像陳先生這樣長期失業,全台灣估計近十萬人,勞委會對長期失業提出搶救措施,對於失業約一年超過五十三周,可以免費參加職訓,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與臨時工作津貼從四月一日實施。

  其中職訓生活津貼是先前投保薪資的六成最長領半年,交通津貼每次五百元,一年可領四次,臨時工作津貼一小時一百元,每月最多一百七十六小時。另外王如玄再次宣示,孕婦生產請領薪資,是以全薪計算,沒有無薪假問題,對於失業津貼是否延長到九個月甚至到一年,則要考慮經費,再做整體評估。(記者尹順和、張肇元、謝漢諹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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