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一名少年,為了能在十八歲生日的時候,大肆慶祝,卻又缺錢不敢跟家人要,竟然到便利超商偷竊,而且還連偷四次,他趁店員不注意,溜進辦公室翻箱倒櫃,總共得手2萬多元,最後他穿著同一件外套,回到同一家店行竊,被店員認出來,報警逮捕。
少年鬼鬼祟祟,站在便利商店辦公室外,趁店員不注意溜進辦公室,東翻西找,將店員財物搜刮一空後,若無其事離開,換一家便利商店繼續偷,少年用相同手法,闖進超商辦公室一連偷了四家,最後竟然回到偷過的超商,還穿同一件外套繼續偷,被店員認出逮個正著。
低著頭少年後悔極了,他三天後就十八歲生日,為了瓣生日趴,竟然去當小偷來籌錢,還是個學生卻想學大人,十八歲生日喝酒慶祝「轉大人」,為此偷錢這一念之差,還沒轉大人就先進牢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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