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 台北市
台鐵退票手續費新規定今上路,原退票手續費每張十三元,今起改為越晚退票手續費越高,搭乘日才退、手續費更將達票價兩成。台鐵也將修改規定,明訂旅客持區間車票在月台逗留或逃票,同站進出逾三小時以上,將依逗留時間推算合理區間自強號票價加收,估將達598元,最快三月上路。據台鐵規定,民眾持電子票證逃票或在月台、車上逗留,同站進出一小時之內扣十四元、一到三小時扣電子票證最大乘車區間票價的一半,三小時以上扣最大乘車區間票價,目前北部從福隆到苗栗是222元,南部從林內到屏東是223。另外,台鐵車票退票手續費今起也有新規定,距乘車日13日以上退票者,每張收手續費10元;距乘車日4到12天退票,每張收20元;距2到3日退票,每張收票價一成。乘車日當天才退者,每張收票價兩成;以台北到台東單程自強號票價783元為例,原在搭乘日退票僅13元手續費,將變成175元。(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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