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產檢未察嬰缺3肢 醫生沒罪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之前報導過,林姓婦人前年懷孕時,到新北市正生婦幼聯合診所,進行十二次的產檢及一般超音波檢查,院長都沒有發現異狀,最後卻生下四肢不全的女嬰,憤而提告業務過失傷害。但「醫審會」鑑定認為,超音波 不見得能察覺胎兒肢體異狀,一般2D超音波檢查,最多五成機率可診斷出胎兒肢體缺陷,高層次超音波檢查,發現機率也僅八成。而本案有多張2D超音波照片均無異常,院長的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檢察官因此以「查無過失」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女嬰父親昨無奈說:「尊重檢察官」,但會與律師商討是否聲請再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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