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安管怠職 綠委:新北市府難辭其咎

八仙安管怠職 綠委:新北市府難辭其咎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新北市議員吳琪銘,今(3日)舉行記者會,指只要任何集會活動,需要搭設舞台、棚架,都應依規定向市府提出申請,抨擊新北市政府,在這次八仙樂園塵爆事件中,怠忽職守,將督導管理責任推卸給主辦單位。

高志鵬指出,據《新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任何集會活動需要搭設舞台、棚架,都須在活動的10天前,向所在地工務局,申請臨時建物、消安及交通維護。彩色派對連辦兩年,卻都沒有依規定提出申請。高志鵬質疑新北市府難道沒有責任?

對於高志鵬的指控,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重申八仙水上園樂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觀光局,依照「新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物管理作業程序」第4條、及第5條規定,活動使用期間在3日以內,及高度在1.5公尺下無頂蓋的臨時舞台,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即可搭建,依規定不需要申請臨時建築物;即便舉行3日以上活動必須申請臨時建築物,也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申請,希望外界勿再混淆視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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