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新加坡
據新加坡媒體《新明日报》8日報導,一名黃姓的新加坡青年,企圖性侵前往新加坡探望男友的臺灣女性,7日這名青人被新加坡法官嚴斥「大膽、無恥、卑鄙」!並判處7年又2周的重刑,另外鞭刑6下。
報導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1月8日淩晨約5時左右,地點是在新加坡勞明達街一家廉價飯店,受害人是一名23歲臺灣女性,持普通護照入境,在夜店結識黃姓被告。被害人當晚是和被告、及被告的友人到夜店喝酒。當被害人有意返回住處休息時,黃姓男子卻提議讓被害人先到旅館獨自休息,被害人不疑有他,就隨黃男前往旅館,不料,一到旅館後黃男「獸性大發」,不但脫掉女子衣褲摸乳、襲臀、指姦,女子掙扎跑開,黃男還衝過去抓住被害人,大力掌摑,導致被害人臉頰瘀傷、左上臂劃傷,門牙斷裂,經被害人持續掙扎,黃男最後才停手,並下跪道歉,被害人才趁機逃離。
星國檢方日前提出四項罪狀,包含企圖強姦、性侵、非禮和蓄意傷人罪,向法院求處9年有期徒刑以及鞭刑;結果,星國法院判決黃男7年又2星期的有期徒刑,還得接受6下鞭刑,法官認為被害人數度求救、甚至被告的友人也在房間外勸說,但都沒能制止被告行兇,痛罵黃男「大膽」、「肆無忌憚」、「卑鄙無恥」。(圖片翻攝《新明日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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