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大陸45歲趙姓男子,今年2月間於一處公廁上廁所,後來見一名7歲女童,獨自從女廁出來,竟動起歪腦筋,先向女童表示要幫她洗手,隨後把她拉進廁所隔間內作勢性侵。
後來女童表示「想去找爸爸」,趙男才作罷放她離開。事後,女童父母得知消息,相當氣憤,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到趙男,沒想到趙男竟辯稱,當時覺得女童不情願,就讓她離開了「這樣不算強制性侵吧!」。法院審理後,認為趙男明知被害女童未成年,明顯有性侵意圖,應依法嚴懲,但由於趙男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從輕處罰,最後依《強制性侵罪》判趙男6年有期徒刑。(圖片來源/新華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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