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5 18:42

超商徵人規定 未滿半年請吃飯!

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一間連鎖便利超商,工作規定上頭寫著,如果沒做滿半年,就需要付三千元請大家吃飯,讓面試者好傻眼,實際到超商詢問,店員幫忙澄清,確實有這個規定,但從來沒有罰過,只是不希望員工訓練完,一下子就不做了。

桃園這家連鎖便利超商,外頭貼著徵人訊息,但最近有民眾來應徵,面試完看到這張規定,全傻眼了,曾姓網友的老婆,到桃園這間便利超商,應徵面試,但看到規定上竟然寫著"人員培訓至少半年,如果中途要離職,還得要付三千元,請同事吃飯",同意簽名才能上班,讓他氣到把照片PO上網,引來大批網有批評,認為業者實在太不合理,根本是在欺負人。

但店員急忙澄清,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從來沒有執行過,員工訓練得要慢慢學,業者還要花時間教,但學完了,又離職,擔心浪費資源,才會有這項規定,料想不到卻引來反彈聲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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