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為善用替代役役男,並儲備救災人力,13日通過《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增訂因應非常事變、災害或戰時,中央與地方政府,可運用所轄替代役備役役男,進行防災、救災等工作,以有效運用替代役男專長及人力。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及召集能力,增訂因應非常事變或是戰時,由內政部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並成立管理中心,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勤務編組訓練、防(救)災、聯絡查訪、服務及管理等工作,以協助政府建置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儲備體系。草案預計11月底前發布,未來替代役備役召集將成為常態性工作,將備役役男人力結合成為防救災體系後盾,擴大召集成效。
內政部表示,服兵役為我國男子應盡的義務,由於部分役男可能因專長、身體健康或家庭因素等原因改服替代役,退役後仍與服義務役的軍人一樣,都具備備役的身分,當國家有需要時,會依規定召集服勤。草案預計11月底前發布,未來替代役備役召集將成為常態性工作,將備役役男人力結合成為防救災體系後盾,擴大召集成效。(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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