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仲 吳嘉文 報導 / 台北市
從12月1號開始,台北市所有公有土地的路邊停車格都要納入收費管理,除了六米以下巷道仍然不用收費外,其於停車格停小車將收每小時20元到50元的停車費,市府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但有民眾認為市府應該增設停車埸,而不是在老百姓身上又扒一層皮。巷子裡原本免費的停車格,現在全都印上編號,因為從12月1號開始,台北市所有公有地的,路邊汽車停車格,全都要開始收費。
有的民眾力挺新政策,也有民眾覺得,增設停車場才是根本之道,北市原本有32171個停車格,每年停車費收入14億,新政策上路後,停車格增加到42486個,每年停車費收入提高到17億1千萬元增加3億稅收,未來路邊停車,小車每小時20到50元,大車每小時加倍收費,貨車統一每次30元,北市停管處營運科長,市府一番美意,提倡使用者付費,但實際可以停車的位置沒有增加,到是多了更多要收費的停車格,不過也因位這樣,以前很多霸佔免費停車格的現像,也減少很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