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5 12:00

工務車國道故障 未示警害撞2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道上停車一定要放警示標誌,國道南下13公里處,。工程車故障停在車道,但因號誌燈壞了沒亮起警示燈,也沒有擺設三角錐等路障,雖然一台遊覽車見狀停下來後,但再後方聯結車卻煞不住,直接往上撞,造成兩名乘客受傷。

聯結車開在國道上,突然之間,前方的藍色遊覽車,停了下來,一旁路肩還有一台黃色工務車,但是這距離已經煞不住,後方聯結車撞了上去,遊覽車屁股都差點掉了下來,還往前滑行了好幾公尺,這場意外,就發生在,4號早上11點多,國道一號南下13.4公里處,發生聯結車追撞遊覽車事故,主要的原因就是,一旁工務車警示燈故障,再加上沒有放置三角錐,害得後車反應不及,才會發生追撞,造成兩人輕傷,誇張的是,網友事後抱怨,工務車造成車禍,卻事不干己,按照正常程序,移動性施工,一百公尺外,就必須有另台車,在後方警戒,短期性施工的話,至少550公尺之外,就要放置置警示牌,讓駕駛人有心理準備提前警示,這回因為工務車燈故障,無法警示,小小漏洞卻差點造成嚴重傷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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