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4 06:56

公共場所播放CD.DVD 要授權!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您是不是早起要到公園運動呢?小心如果公開播放音樂會觸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進行號稱有史以來最大調整的著作權法修正案,對準未經授權播放音樂的小商家開刀,連阿公阿嬤到公園裡跳晨操都要開罰。

這次修法主張有營利行為就要開罰,如咖啡廳、理容院,還有網路世界類似像谷阿莫這種素人改編原創電影、政治嘲諷、KU搞笑作品一大堆,本應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結果智慧局這次修法,卻畏於版權所有人抗議不敢入法保障。被批是拿大刀對付小蝦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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