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06:56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違法載客的UBER,登台兩年來被罰將近五千萬但還是抓不怕,交通部昨祭出「UBER條款」,只要有民眾以自用車加入UBER載客,六個月內被抓到第二次違規,將重罰十萬元並吊扣車牌六個月,比原規定加重一倍。以往使用自用車違規營業載客,第一次罰五萬元並吊扣車牌二個月,第二次同樣罰五萬並吊扣車牌三個月,昨起加重罰責,被抓到兩次就罰十萬,但UBER公司表示會全力支援被罰司機,繼續提供服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Uber 違規 罰款
交通部祭「UBER條款」 6個月抓到2次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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