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08:57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租屋爭議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宣布,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押金、水電費、修繕費用等常見爭議,預計最快兩個月內由內政部公告後就可上路,規定押金不得逾兩個月,租約要明定各種收費,不可任意增加收費項目,屋內損壞若非房客惡意破壞,修繕費由房東負擔,違約金不得高於一個月租金等。違規的惡質房東將可開罰,最高五十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租屋 行政院消保處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 押金
新制! 惡房東亂訂契約 最重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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