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09:30

賣場推車無防撞 可罰15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未來賣場推車如果沒有裝設防撞裝置,將可罰150萬。近年,發生多起賣場購物推車傷人事件,標檢局參考歐盟標準,和賣場、製造商及消保單位研商後,昨宣布已訂出五項安全標準,包括手推車邊緣的尖銳度不可造成傷害、車底架前端應具有至少零點五公分圓弧半徑防撞安全設計、孩童乘載的購物車僅適用六個月以上,體重十五公斤以下使用、推車在賣場的移動步道要穩定、購物車要有安全警語,否則標檢局可依消保法開罰,最高可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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