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三重一名阿嬤帶三歲孫子到賣場買玩具時,但人潮眾多孫子不見了,警方獲報到場協尋,向賣場表示想看監視器,但店家竟然說「要公文才可以向總公司調閱」,員警和婦人哀求都沒用,只好逐層分頭找人,花了20幾分鐘終於找到男童,賣場不公開回應只說一切照標準流程。
三歲孫子不見了,阿嬤好著急,拜託警察幫忙一起找,想從走失的店家調監視器,但店家堅持要有公文,讓員警很著急,就怕耽誤找男童的黃金時間,幸好最後花了20多分鐘,終於找到人。
人不見了警方第一時間前往處理,但碰上店家的死板規則,無法及時掌握小孩去向,如果因此導致被有心人士帶走,或者發生危險,法律上店家雖然沒有責任,但做法似乎有點不通人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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