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09:09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Uber條款正式上路!明天起,用自用車營利,像是開uber的駕駛,第一次會罰十萬,至於團體像是uber公司違法營運,第一次罰鍰就從一百萬元起跳、第二次罰五百萬,第三次起每次增加五百萬,累犯至第六次或六個月內累犯三次以上,就會罰到最高兩千五百萬罰鍰。
Uber表示,很遺憾得知蔡總統簽署了公路法修正案,扼殺了台灣可以從共享經濟獲益,Uber會持續致力經營台灣市場,目前正在跟相關單位安排會議,希望能洽談 制定更完善的 台灣車輛分享法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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