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因為擔心蜜蜂沒人養,法官放走槍砲重犯!一名槍砲犯八月十日被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嫌犯在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庭內,提出抗辯,理由是他養了兩百餘箱蜜蜂,若他被收押,蜜蜂沒人照顧,一週內會死亡。
被告坦承以電鑽貫通槍管,有改造槍枝、槍彈事實,有扣案物品足資佐證,犯行重大,不僅在搜索當場逃離現場,且之前還有兩次通緝紀錄,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並非無理由。
法官認同被告辯詞,並說本於愛護生命讓蜜蜂不致無人照顧死亡,同意被告不必羈押、諭知十萬元交保釋回。表示嫌犯開庭時認罪、知錯,態度良好,選擇相信他,用交保十萬元替代收押引來批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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