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靖壹 王美雅 報導 / 高雄市
穿長褲粉色上衣的女子,在賣場內鎖定美妝用品,挑了以後沒結帳,塞進自己的袋子內,然後從容走出店外,騎上停放門口的機車,再到下一家去行竊,偷完的東西,她立刻就能包裝,出貨給買家,不知情的民眾,就這樣買到了贓物。
高雄這名簡姓女子,她說自己生活困苦要養小孩,於是在知名購物平台上經營買賣,她先讓買家以下標方式購買物品,根據確定得標的清單,她就開始去連鎖賣場和美妝店,一間間偷,行竊次數多達40幾次,上午得標下午行竊晚上就出貨,還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警方也感嘆很有生意頭腦,但實在用錯地方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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