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雅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針對審理案件開始問話,但這個庭不大一樣,中間一名審判長,他兩旁有兩名職業法官,法官的左右兩邊各有四人有八個人,牌子上寫''國民法官'',沒錯這些都是一般民眾,也是台灣首批國民法官,長相斯文的蔣以秦,是一名空少,說很開心雀屏中選,透過參與想更了解法官審案的角度。
這一位媽媽,她則想提供不同想法給法官和檢察官,使他們更貼近民意,民眾說不擔心被報復,因為覺得自己是公平公正去審判,去年11月司法院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高雄地院首度舉辦國民參審模擬法庭,選任國民法官,從39人當中,遴選出6位另2位備取。
根據草案內容,評議時只要有3/2法官,就是六票以上認為被告有罪,至少一票是職業法官所投,那被告就會被判有罪,相較於有實施類似制度的先進國家日本,在長達五年的準備期中,花了16億日圓去宣導跟教育,台灣要施行國民法官之前,也需要更周全的準備與考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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