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雅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親朋好友拉著白布條怒吼,因為就在2010年一名男子幫忙勸架,卻被猛刺12刀身亡,嫌犯只被判15年徒刑,而且以20萬交保,當時人不知去向,這類的爭議判決有解了嗎,司法院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
只要年滿23歲的一般民眾,就有機會和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官席上審判,由6名國民法官和3名職業法官,共同決定被告有沒有罪和如何量刑,而且票票等值,國民法官制特色包括素人隨機抽選,法官和國民深度交流討論,參與審判公司必須給予公假,民眾並可支領必要費用1天可達3000元,國民參審就盼減少爭議判決。
不過台灣陪審團協會不這麼認為,最後恐怕還是由法官來主導,不同於歐美國家的陪審團制,法官不能介入國民討論,司法院表示將邀各界討論草案,明年2月送立法院審查,通過後還要試行2到6年才會全面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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