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不在籍投票法案審查 恐僅公投先實行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內整委員會27日審查「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認為,必須循序漸進,選舉的不在籍投票是"對人"的投票,公投則屬於「對事」的投票,依目前的社會共識,不在籍投票只能在公投上先施行,也認為近年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合併舉行,要是實施不在籍投票,會讓選務工作太複雜,也坦承明年總統大選推動不在籍投票有困難。

討論多年的不在籍投票終於有譜,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審查「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樂見其成,認為可以先從公投開始,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表示,選舉的不在籍是屬於對「人」的投票,公民不在籍是屬於對「事」的投票,在社會共識上只有公投不在籍或可先以實行。認為應該循序漸進,立委提案版本分成投票時間一致,讓不在籍公民可以選擇居住地最近投票所投票的移轉投票,和專門開設投票所的特設投票所投票,以及和戶籍在該投票所的公民,錯開投票時間的提前投票。

中選會強調,近年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合併舉行,要是實施不在籍投票,選務工作過於複雜,也被在野黨立委質疑有選舉考量,被立委輪番質詢,中選會也不敢把話說死,加上立法院院會28日也將處理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李進勇的人事同意權案,不在籍投票該怎麼做,恐怕要等新主委上任後,才能有進一步進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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