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期照顧費用納入扣除額,額度為每人每年新台幣12萬元,並且將排富門檻訂為綜所稅稅率20%。另外,在第14條跟第126條條文方面,讓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跟職業工具支出等三項費用,可以適用核實減除,減除比率各為總薪資的3%。
根據財政部估算,長照扣除額以12萬元計算,一年大約減少60億元的稅收,而受惠人數約35萬人,而第14條與第126條條文部分,財政部粗估有大約近10萬人受惠、減少40億元稅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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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期照顧費用納入扣除額,額度為每人每年新台幣12萬元,並且將排富門檻訂為綜所稅稅率20%。另外,在第14條跟第126條條文方面,讓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跟職業工具支出等三項費用,可以適用核實減除,減除比率各為總薪資的3%。
根據財政部估算,長照扣除額以12萬元計算,一年大約減少60億元的稅收,而受惠人數約35萬人,而第14條與第126條條文部分,財政部粗估有大約近10萬人受惠、減少40億元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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