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處罰通姦違憲?大法官3/31開言詞辯論

刑法處罰通姦違憲?大法官3/31開言詞辯論 | 華視新聞
司法院憲法法庭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目前是除了穆斯林國家之外,少數仍保有「通姦罪」的國家;苗栗地院等共有14個庭的法官及1位通姦罪當事人認為,用刑法處罰通姦行為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審理後認為有必要請聲請人及相關機關進行言詞辯論,並召集專家學者提供意見,言詞辯論時間訂於今年3月31日。

司法院指出,本次言詞辯論將同步採取視訊直播,訂於3月31日上午9點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進行言詞辯論,預計釋出32個旁聽席,相關旁聽細則擇日公告。

大法官整理出爭點題綱,分列如下:

(一)刑法第239條部分

1. 刑法第239條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2. 刑法第239條處罰婚外性行為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3. 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有無變更解釋之必要?

(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部分

1.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2.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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