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雨潔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民眾去世後,據民法規定,若是沒人繼承,而催告期滿,就要歸回國庫。根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2020年無人繼承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有60件,金額達1.76億元,創史上第3高,其中還有
過去時常有類似案件,然而2020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卻創下新高,記者莊雨潔說:「2020年無人繼承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有60件、金額達1.76億元創史上第3高,其中還有ㄧ名北部女性留下了4,062萬元上繳國庫。」有人猜想是不是少子化因此無繼承人,不過專家表示這類情況大多會將遺產捐給慈善機構。
因此可能有大部分是不想
另外,若是多年後才發現,應該屬於自己的遺產,卻被充公,也可以主張討回,律師劉韋廷說:「有一些日據時代的土地並沒有登記,那這種狀況下,很可能國家也不知道他的小孩是誰繼承是誰,所以有可能是要將它收回國有,可是後來他的小孩知道了,他的確是可以來打官司,請求國家把這些財產發還給他。」
不過還是提醒大家,若是有繼承遺產的意願,記得以下流程,申報完遺產稅,並繳清所有的欠稅後,就可以申請遺產過戶,土地的部分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存款則要去銀行瞭解所有流程,家人留給自己的遺產,才不會白白進了國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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