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外交部提供)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0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外國人第10次延長停留期限。(外交部提供)
移民署表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間,9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10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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