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智剛 陳藝緯 報導 / 台北市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一把惡火,不幸帶走46條寶貴性命。下週一內政委員會將針對相關法條來進行修正,其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1995公布實施,但沒有溯及既往,所以像城中城這樣沒有管委會負責大樓的安全維護與修繕等問題,也不會有罰則。內政部打算修正,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設立管理組織,而朝野立委不分黨派,全都樂見其成。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發生大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造成46人罹難,不只引來在野黨立委痛批,內政部也打算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委(國)賴士葆說:「修就趕快修吧,只有修公寓管理條例夠不夠,內政部要好好地去盤點一下。」立委(民)劉世芳說:「內政部會在不管是都更危老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還有消防法,至少這3種法律應該修正的部分,盡快修正提到立法院,來做修法的參考。」
這次大火,也燒出老舊公寓大樓沒有強制規範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問題,因為城中城大樓2到6樓及12樓是商場、電影院、餐廳,已經閒置多年,只有7至11樓是住宅用途 因此並未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如今內政部打算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設立管理組織,立委(民)莊瑞雄說:「過去的一個修法,就是因為沒有溯及既往,該讓法治完備的,當然就必須要去趕快把它做一個進行。」
立委(國)陳玉珍說:「這個當然是一定要走的政策,那政府的公權力的這個部分,一定還要再提高,這樣子才有助於都市的更新。」藍綠立委都對修法樂見其成,內政部也要將停業場所的公安列入納管,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即刻全面清查、盤點高風險建築物,下週一內政委員會已經確定邀請相關權責機關,來探討怎麼提升相關大樓的公共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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