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癢代價3千! 副駕女"安全帶繫腋下"挨罰

賴曼妮 趙英光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嘉義一名女學生搭男友的車出遊,開上國道一號,車子行經南下155公里處,坐在副駕駛座的她,因為想抓癢,手就穿出安全帶,反折來抓背,卻被警方拍照開罰單,處新台幣3千元罰鍰,不少民眾看到開單照認為,抓個癢而已,這樣開罰很不合理,但警方說,這樣的行為,只要碰上意外,後果不堪設想,還是要罰。

國道警方拍下這張照片,坐在副駕駛座的女生,手部穿出安全帶 伸手去抓了背,這樣的行為讓她吃上3千元罰單,因為警方認定是沒繫安全帶,讓女學生憤而PO網抱怨,民眾說:「蠻不可思議也覺得蠻離譜的,剛好只是抓個癢就被開單,覺得有點滿衰的吧,如果她是用這種方式來繫安全帶,跟本就沒有安全帶完全就沒有功能,還是有危險產生,所以我覺得這樣綁(繫安全帶),被罰的話我覺得是合理的,這也不是法規上的問題,執法人員也只是照規定去做而已。」

開單合不合理民眾看法不一,也有網友說,以前也被開過一模一樣的罰單,也是剛好一瞬間抓癢,網路申訴被駁回,國道警方解釋,取締的關鍵點就在,女學生整隻手臂脫離了安全帶的保護,照規定等同是沒繫安全帶,女學生因為身高比較矮想抓背安全帶容易卡到脖子因此她才將手伸出安全帶抓癢就被警方拍下。

開罰單位國道警方,是來到國道一號,南下115.3公里苗栗路段,站在天橋上手拿三眼照相機,拍下這張罰單,而安全帶該怎麼繫才安全,手臂不能穿出把安全帶夾在腋下,必須像這樣,三點式把安全帶從肩膀拉到腰部,把最後扣好扣還才算真正繫好安全帶,也才不會引發爭議,國道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造橋分隊長趙冠瑜說:「大隊經查證確有此事,民眾將手伸上去抓癢,可能會減少保護效果而因此受傷。」

國道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造橋分隊長趙冠瑜0007確認有違規民眾伸出安全帶抓癢,突然急煞會減少保護效果因此受傷,國道警方抓得嚴格,主要是因為,國道上開車速度更快,相對危險度也提高,就算只是抓癢1.2秒鐘,手就穿過安全帶,還是很容易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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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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