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郭小姐擔任派遣工,在工作時左手被蜜蜂咬到,罹患蜂窩性組織炎,因為經常要去醫院看病,無法工作,被人力公司踢出工作群組,事發一年半,郭小姐說,當時公司說要全額付醫藥費,卻沒遵守承諾,至今只付了1千多元,還資遣她。對此人力公司澄清,是因為郭小姐沒有提供就醫單據,才無法理賠,還說事發後有給她大約10個月左右的基本薪資,但對於郭小姐提出的賠償金額,沒有共識,因此將走法律途徑,交由法官來裁定。
記者VS.郭小姐說:「(一天平均要吃幾顆)20幾顆。」郭小姐兩手拿的全是藥袋,她去年8月擔任派遣工,工作時,被蜜蜂螫咬到左手臂,引發蜂窩性組織炎,大片紅腫,痛到她經常要到醫院治療,無法上班,郭小姐控訴,她被人力公司退掉工作群組,並且還資遣她,郭小姐說:「他在6月24日吧,他就開立一張非自願離職單給我,說妳沒有每天回醫院回診,就表示說我是蓄意的惡質的員工,所以他可以資遣我。」
郭小姐更指控,人力公司原本說要全額賠償醫藥費,但事發到現在已經1年半,只賠了1千多元,郭小姐說:「他到目前才給我1460差很多啊,我去100多次怎麼可能醫藥費才1460。」郭小姐說,她被醫生判定左手臂輕度失能,無法拿重物,穿衣服也很難扣釦子,生活困難工作也無法持續,郭小姐說:「看他們怎麼賠償我,你看醫生都開這樣,我到底未來能不能工作。」
人力公司的主管澄清,願意賠償醫藥費,是郭小姐卻不願主動提供就醫相關的單據,人力公司主管李中說:「她每一次調解委員會,她都會拿出一疊單據,但是單據從來都不交給我們。」人力公司也強調,郭小姐發生意外後,有持續支付基本薪資,每個月大約9千元,人力公司主管李中說:「我就按照妳工作的平均薪資一直付,應該付到將近可能8、9個月、10個月以上。」
人力公司表示,該給的公司會給,也透過彰化縣府開調解會議,公司都有出席,但郭小姐提出的賠償金額雙方沒有共識,因此將走法律程序,交給法官來裁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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