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請假104天 上班叫救護12次 公務員惹議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太平區公所傳出有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會自己叫救護車就醫,6個月內叫了12次,另外,一年內還請假超過104天,被主管關心,還會要求國賠、申訴霸凌,這名公務人員10年前曾在新北市當警察,7年後,他改名報考高考,分發到區公所,公所表示,這名同仁工作態度不積極,導致其他同仁要幫忙分擔工作,但被指控的公務人員回應,他說是因公出車禍,導致傷到頸椎和腳部,依規定請假。

白衣男子拿著拐杖,走路一拐一拐的走回台中太平區公所的辦公室,準備繼續看公文,執行公務工作,但他被自己的同事控訴,工作態度不積極,上班時間,會自己叫救護車就醫,6個月內叫了12次,2022年1月到12月期間,請假超過104天,被投訴公務人員說:「針對這部分的話,因為我之前就是因公受傷,之後又因公執行勤務又有受傷,有提出診斷書,針對說叫救護車部分的話,在不得以的情況之下,提出坐救護(車)。」

針對同事的指控,他回應,都是依規定請假,控訴同事說:「因為本來在他身上的業務,他如果不做他擺爛,就轉嫁到別人身上,像我假日也要來加班啊,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困擾,完全沒辦法對得起那份薪水。」同事控訴,他的工作態度不積極,被主管關心時,還會要求國賠、申訴霸凌,據了解,這名公務人員2013年曾在新北當警察,因為做不出512張員警識別證,找來住在台中的父母到警局幫他做識別證,新聞曝光後離職,7年後,改名考高考及格,分發到區公所擔任課員,沒想到,再因請假超過百日,上班時間叫12次救護車,惹出爭議。

台中太平區公所秘書室主任梅美華說:「他考試分發來的時候,工作就不是很OK,110年主任就跟他打丙,後來改打乙,去年有記了一個過,還有4支申誡。」被投訴的公務人員,因身體受傷為由提出國賠,區公所說已經組成國賠小組審查,並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據,但他沒有提供,因此駁回,針對霸凌的部分依規成立小組,要調查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