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害騎士車禍受傷 竟只看一眼轉身離開

蔡孟峻 許達人 簡玉霖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岡山區一名自小客車駕駛,經過一處十字路口時,看到有一名行人,直接闖紅燈悠哉過馬路,駕駛馬上急煞車要讓對方先過,沒想到卻被後方兩台機車追撞,導致騎士連車帶人飛出去受傷,而當下闖紅燈的行人,還一副事不關己,看了一眼就轉身離開,警方強調「帝王條款」只適用於守法走斑馬線的行人,現在已經調監視器要追出闖紅燈的行人,送「交通事故鑑定會」鑑定。

轎車是綠燈,但左側有一名阿伯,闖紅燈悠哉走過來,駕駛停車但下一秒,轎車被後方重機追撞,騎士跟著車子噴飛倒地,而闖紅燈的阿伯,竟然只瞥了一眼,就想離開,民眾看傻了眼。民眾說:「行人應該要有行人的路權沒有錯,開車的和騎摩托車的,相對的我們也要互相尊重。」「發生事情了,你又說騎機車的開車的沒讓你,再怎麼講也都不對。」

昨(8)日晚間7點多,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和維新路口,翁姓駕駛為了讓闖紅燈的行人,被2台機車追撞,最後行人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警方表示,將追查闖紅燈男子到案。岡山壽天派出所所長鄭全順說:「本分局已積極調閱監視器,與查訪該行人身份,一併送往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主因。

實際來到該路段直擊,明明沒有「行人專用時相」,卻有長輩直接,穿越對角線,相當危險。根據《道交法》,行人闖紅燈罰500,駕駛不禮讓行人則是罰6000,也引發質疑,難道「行人違規」導致車禍,車輛駕駛就只能認栽嗎?高市警局執法組警務員陳昀辰說:「警方會依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將不會認定為違規行為。」警方強調,行人「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馬線,如果行人不按規定而出車禍,還是得負擔部分肇責,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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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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