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6月30日禮讓行人新制上路,汽車駕駛若沒有停讓行人罰則加重到6000元,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在「TCPB局長室」臉書粉專發文宣導,其中一項內容說「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行人違規則另行告發」,民眾質疑明明是行人違規,但駕駛沒停讓也要開罰,認為實在不合理;警方則強調行人違規也有罰則,路權並非絕對,至於肇責比例的判定,需要送交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黑色轎車經過行人穿越線直接從行人的前面開過去,沒禮讓行人,巡邏警員看到立刻大迴轉追了上去,警員將違規轎車攔停在路邊開罰,嚴格執行,車輛禮讓行人,6月30日開始更加重處罰6000元。禮讓行人要怎麼讓,台中市警察局在臉書粉絲專頁貼出宣導圖文,裡面提到各種禮讓方式,其中寫道行人闖紅燈駕駛一樣要禮讓,不讓也要罰6000;對此,民眾說:「大家要去適應啦。」民眾說:「行人就是遵守行人的規則,對雙方之後不會有糾紛這樣。」民眾說:「行人自己犯錯自己也有責任在身上。」
警方解釋行人闖紅燈也是違規,如果發生事故也要負起肇事責任,台中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周罃說:「行人闖紅燈的部分也有相關的違規處罰規定,會處以新台幣500元,相關的圖卡都是援引相關的法律規定,目的是在為了提醒用路人請務必要減速慢行。」警方表示行人只要走行人穿越線車輛就要禮讓,但如果雙方有交通違規肇事責任就會依不同比例分配,像是日本交通事故責任判定的相關規定,如果行人闖紅燈或黃燈,發生交通事故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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