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 5旬婦要分手遭男打破頭住進加護病房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一名趙小姐出面指控,說自己的媽媽被前男友李姓男子毆打到住進加護病房,頭部因為受到重擊,導致腦出血、手指骨折和全身多處擦挫傷,傷勢怵目驚心。而趙小姐說,媽媽和對方交往12年,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被打到進醫院!想分手的話,對方就跟蹤到她的工作場所,持器械對她恐嚇威脅,嚇得女方二度申請保護令,可是在保護令生效後,李姓男子又對她揮拳導致重傷,警方表示,已拘提嫌犯到案,目前已被法院裁定羈押。

被害者家屬趙小姐VS.媽媽說:「妳要趕快好起來。」看著傷勢嚴重,無法對話的媽媽,趙小姐在病床邊,忍不住哽咽。她出面指控,懷疑狠心毆打人的,就是媽媽的前男友,對方卻辯稱,自己沒動手,被害者家屬趙小姐說:「李姓男子他給的口供是,兩個相約在嘉義喝酒,回到李姓男子的雲林住處,後來他們發生一些口角,李姓男子跟我媽媽互相拉扯推擠,是我媽媽自己跌倒才變這樣。」

53歲趙姓婦人,被打到腦出血、眼部瘀青、手指骨折和全身多處擦挫傷,被害者家屬趙小姐說:「媽媽她雖然是左腦血塊有先清除,但是她目前是腦水腫。」但這已經不是,李姓男子第一次做出恐怖舉動,被害者家屬趙小姐說:「李姓男子他就覺得妳沒有我你肯定活不了,我也不想讓你好過。」被害者趙姓婦人VS.警方說:「有人拿..拿那個器械將..我攻擊。」

今年5月份,李姓男子跟蹤趙小姐的媽媽,到她的工作場域,手持大剪刀,步步進逼車輛,威脅恐嚇她,被害者家屬趙小姐(聲音經變音處理)說:「他還有在我媽媽的車上,(裝)定位系統。」兩人交往12年,期間女方進醫院,至少4次,而被害人,早在剛交往初期,就申請過保護令,撤銷之後,今年下定決心分手,5月不堪其擾,又二度申請保護令,已經生效,卻還是遭毆傷住院。

雲林縣警北港分局偵查隊長廖祥凱說:「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犯嫌涉案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鄰居VS.記者說:「他兒子(李男)就每次去看到我就叫嬸嬸笑笑的,(很有禮貌喔)對。」鄰居聽到消息,不敢置信。儘管李姓男子,已經被羈押,但他在過程中卻無視法令,就算對方申請保護令甚至報警,也擋不住他的威脅,等於保護作用失效,現在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但這樣的恐怖行徑,已經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抹滅的陰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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