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慧 陳堯棋 邱榮慶 報導 / 宜蘭縣
近日宜蘭員山鄉枕山村的大礁溪橋,有民眾無視禁止車輛進入的告示牌,直接將車輛開到河床,誇張行徑全被拍了下來;對此河川分署表示,民眾脫離便道範圍觸犯了水利法第78條,可處以新台幣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宜蘭員山鄉枕山村的大礁溪橋,從橋上看下去湍急河流上,還有部分佈滿石頭的河床,但竟然有遊客無視法規禁令,一輛汽車開著後車廂直接停在橋墩下的河床上,一行5個人,有人下車玩水有人打電話,完全無視車輛禁止的告示牌,誇張行徑全被拍下來PO上網,引發外界熱議。民眾說:「本來就不能(開車上河床),你破壞生態。」民眾說:「你不要自己的生命不自己顧,會造成人家的不方便,還會浪費很多資源還會破壞生態。」
民眾相當氣憤無奈,因為這樣的行為不只已經造成環境危害,如果遇到溪水暴漲,甚至還有生命危險。第一河川分署長董志剛說:「他開到河道裡面去了,那已經脫離了便道的範圍之外的話,就有觸犯到水利法有一條,沒有按照指定通路去行駛車輛的問題,這個部分罰則還不輕,是2500元以上到5萬元以下。」提醒民眾,將車輛開上河床的行為已經觸法,千萬不要抱著好玩僥倖的心態,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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