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趙英光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市中興新村有自小客車停放在透天厝騎樓,車牌卻被抹布或毛巾遮住,原來是車輛的位置占用到人行道,被其他民眾檢舉,車主收到許多張罰單,不堪其擾,只好遮住車牌避免被開罰,警方指出,車輛如果不是行進間,用物品遮住車牌號碼並不違法,但騎樓和人行道依法都不可以停車,如果接獲檢舉違規屬實,就會依規定告發。
銀色轎車的車牌用白色毛巾蓋住,
附近住戶說:「找麻煩我們不能接受嘛,也不是商業區那你這樣的話一直擾民。」會有民眾檢舉,是因為6月30日修法通過,民眾可以檢舉違規停車,中興派出所所長賴渝儒說:「如果說我們有接獲,民眾線上檢舉交通違規的部分,我們會看違規事實屬實的話,我們就會依規定來告發。」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說:「臨時停車,可以處罰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車輛如果不是行進間,用物品遮住車牌號碼並不違法,但騎樓和人行道,依法都不可以停車,呼籲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受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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