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騎樓占用人行道 「抹布遮車牌」躲檢舉

林建鋒 趙英光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市中興新村有自小客車停放在透天厝騎樓,車牌卻被抹布或毛巾遮住,原來是車輛的位置占用到人行道,被其他民眾檢舉,車主收到許多張罰單,不堪其擾,只好遮住車牌避免被開罰,警方指出,車輛如果不是行進間,用物品遮住車牌號碼並不違法,但騎樓和人行道依法都不可以停車,如果接獲檢舉違規屬實,就會依規定告發。

銀色轎車的車牌用白色毛巾蓋住,另外一輛轎車車頭的引擎蓋放上2塊磁鐵加強吸附,就怕遮住車牌的灰色毛巾會掉下來,這裡是南投市中興新村,營北里附近的透天住家,幾乎每一輛車子的車牌,都被住戶用抹布故意遮蔽住,原來是最近有檢舉達人,認為停在騎樓的車輛占用到人行道,清晨6點多騎著機車到處拍照檢舉,住戶經常收到罰單,只好這麼做,附近住戶VS.記者說:「對面那個比較多那個六張,那你們呢,我們一張而已,蓋起來我們馬上就蓋起來。」

附近住戶說:「找麻煩我們不能接受嘛,也不是商業區那你這樣的話一直擾民。」會有民眾檢舉,是因為6月30日修法通過,民眾可以檢舉違規停車,中興派出所所長賴渝儒說:「如果說我們有接獲,民眾線上檢舉交通違規的部分,我們會看違規事實屬實的話,我們就會依規定來告發。」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說:「臨時停車,可以處罰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車輛如果不是行進間,用物品遮住車牌號碼並不違法,但騎樓和人行道,依法都不可以停車,呼籲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受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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