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機車遭罰!竟是「施工用膠條」 法官:易誤會撤罰單

劉奕璇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烏日高鐵站附近人行道,一名曹姓男子看到停滿機車,地板上又有白色格狀線,以為可以停車,沒想到被警方開罰600元,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人行道不但劃有停車格,而且數十輛機車停放,讓民眾相信是可以停機車,判定罰單撤銷,烏日區公所解釋人行道上都有設置禁止停車的標誌,地板上的停車線則是施工用的膠條,並非市府劃設,強調不能停車,警方說尊重法官判決,目前已經將地板膠條移除,避免誤會。

罰單上違規事項寫著,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被開罰600元,因為這名曹姓男子,將機車停在台中烏日高鐵站,附近的人行道上,當事人曹姓男子說:「有格子在人行道上面,看起來髒髒舊舊,可是還看得出來,就停在那邊,等回台中要去,牽車的時候,就發現被開罰單,當然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曹姓男子很生氣,因為停車的地方,不只旁邊停滿一排機車,地上也有劃設白色的標線,讓他以為人行道上的,停車格可以停,民眾說:「我看到機車,停在旁邊,我就跟著停。」民眾說:「我認為可以,前面比較明顯,一格一格有劃。」記者劉奕璇說:「這裡是人行道,是禁止停車的,不過有民眾,還是把機車停在這裡,他以為地板上是停車線,其實是施工用的膠條。」

烏日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長徐有利說:「早期管道的填縫膠,溝蓋板的填縫膠,那並不是我們,可以停車的停車格。」烏日區公所解釋,地上並非市府劃設的停車標線,曹姓男覺得沒有標示清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結果法官勘驗警方違規採證照片,認為曹姓男子機車停放的人行道位置,有劃設多個整齊排列的白色格狀線,雖然有些斑駁但線條可以明顯辨識,因此判罰單撤銷,烏日分局交通組警務員林佑軒說:「該易遭誤解的白色線段,路權單位亦已即時改善。」警方強調尊重法官判決,為了不再讓民眾誤解烏日高鐵區附近人行道的膠條,目前已經撤除改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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