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虛擬寶物不算「財產」 買《天堂2M》贓物被逮判無罪

法院認證虛擬寶物不算「財產」 買《天堂2M》贓物被逮判無罪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天堂2M」官網

蔡昀杉 綜合報導  / 南投縣

網路遊戲的寶物可要小心保護,千萬別被偷了,南投有名林姓男子日前在線上遊戲《天堂2M》中,在交易所購入低於市價的10個虛擬寶物,不過事後卻被其他玩家指控,這些寶物是他所有被人盜賣,便控告林男涉嫌贓物罪,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這些虛擬電磁紀錄並不符合刑法定義的「贓物」,因此判林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林姓男子於去年3月下旬,發現有人在線上遊戲《天堂2M》的世界交易所,販售角色「冰與炎」的寶物,包含包含死亡之王雙刀、泰爾錫頭箍、泰爾錫手套、冰封脛甲、月影斗篷、使臣長靴、熱情戒指、聖威項鍊、聖威戒指、月影胸甲,多達10項虛擬寶物。

並且他以低於行情,以每件100鑽價格購入這些虛擬寶物,事後卻被寶物所有人發現,並主動提供遊戲畫面截圖、兩人的登入遊戲資料、遭盜賣寶物的流向資料、通聯調閱查詢單等資料,控告林男涉嫌觸犯贓物罪。

林男辯稱,他是在遊戲官方的交易所裡,交易這些虛擬寶物,對寶物的出售玩家並不了解,也不知道寶物是被偷竊來的,沒有犯意。

而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刑法中所稱的「贓物」,依據民法應僅指動產及不動產「實體物品」,林男所購買的虛擬電磁紀錄,並不在此法條定義的「物」中,因此林男的行為不符合贓物罪構成要件,判他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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