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機都用喊的? 沙鹿車站小黃1.6公里喊收170元

徐孟蘭 張智鈞 吳伊哲 報導  / 台中市

有民眾到台中沙鹿車站要搭計程車,攔車後發現有司機不跳表用喊價的,1.6公里跳表喊價要收170元,民眾覺得貴,因此拒搭,實際回到車站發現,當地不少人都遇過計程車喊價,就連計程車司機也說還是有喊價陋習,交通局表示公路法規定計程車一律跳表,喊價就是違法,可開罰9千到9萬元。

民眾VS.計程車司機說:「不至於170(我們這裡都是這個價格)。」,小姐攔計程車,遇到司機不跳表用喊價的,民眾VS.計程車司機說:「為什麼不跳表?,(因為這裡有一些都是在地的老司機),老司機就可以不跳表?。」

1.6公里跳表的話,大約110元,司機喊到170元,小姐無法接受改搭別輛車,計程車喊價的地點,在台中沙鹿車站前,實際問當地等車民眾,不少人遇過計程車,不跳表用喊價的,民眾VS.記者說:「好像大部分都直接喊價的,(都是直接喊價不會跳表),這邊都好像是。」,民眾說:「喊價的貴一點點吧。」

車站附近的計程車司機也透露,確實還有用喊價的陋習,其他計程車司機說:「跳表比較多啦,但是我們這邊的客人有些要議價,他就跟你說算他多少,我們就算他多少。」

依照公路法規定,計程車載客一定只能用跳表的,喊價絕對違法,人來人往的大車站,像是台中車站新烏日站,排班的計程車,幾乎都照規矩來一律跳表,但人比較少的車站,像是高雄的岡山車站或岡山捷運站,以及湖口營區要搭到新豐火車站的,都曾有民眾遇過,司機就用喊價的。

台中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股長張高文說:「交通局持續聯合警察局,在各業務場站等地點,辦理不定期稽查作業。」,台中市交通局提醒,如果民眾遇到,用喊價的計程車,要記下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向交通局反映,查獲屬實,就可對計程車司機開罰9千到9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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